现有一家建筑公司,中标了某个项目。某人员持有二级建造师证书。该人员按这家公司正常入职程序办理入职,并把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中标公司,且证书挂靠在中标项目。该人员在中标项目上班,但是实际上,该项目的实际项目经理另有其人。该人员只是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管理人员。
这种情况,该人员如何证明自己是“挂靠项目经理”,该人员如何将自己证书转出(假如在中标单位不同意情况下)?另外工地出了事故,“挂靠项目经理”与“实际的项目经理”如何承担责任。感谢耐心改看!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办理,请耐心等待结果,谢谢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7.27
网友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7月25日,我厅工作人员电话与小吴联系,了解相关情况,解释了相关政策,告知办理要求。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注册建造师不得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挂证”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若“证书挂靠在项目上使用”,则就承担相应岗位职责,承担因“挂靠证书”导致的不良后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