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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林地资产被划入自然保护区后是否有赔(补)
lyp9527
2022-07-21 17:14:07
已回复

   四川万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位于通江县沙坪乡余家河村的林地,林权证号通府林证字(2012)第2145080003号、通府林证字(2012)第2145080004号,于2018 年5月被划入诺水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涉及的批文为《关于公布四川省诺水河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函》(川环函〔2018〕742号)。我司作为该区域林地的使用权人和林木所有权人,现无法对区域内林木砍伐,由此造成的损失是否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赔偿或补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省林草局
回复时间:2022-08-03 15: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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