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银行卡被全部惩戒,2019年因一位朋友邀请去吃饭,饭后说是需要我帮他办一张银行卡帮他转个账承诺三天后我可以去销户,我想想认识几年了的朋友应该帮助下,于是在塘汛帮其办了张农业银行卡帮助他转账当时没多想对于诈骗这种事我也是相当抵制的,没想到他把我的银行卡用于诈骗,2021年突然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微信不能转账发红包,对于我从小教育连一个纹身都不敢去纹的,从不干非法乱纪的事的人我很气愤,我也配合的到派出所做笔录案件结清,我也是受害者,也认识到了这种行为,现在工资卡不能转账,医保费用无法缴纳,求助三台反诈中心是否能开通一张卡给予工资发放,医保缴纳。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因你涉嫌出租、出售、出借个人银行卡,于2021年2月9日被公安部进行惩戒,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被惩戒人员自惩戒日期起5年内不得使用银行卡非柜面业务(即关停银行卡网上交易等相关业务),仅能使用银行卡柜面业务,且部分银行在执行惩戒时会一并将相关银行卡柜面业务关闭。为保证你的基本生活所需,你可携带个人身份资料及银行卡,到三台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出具证明后,到银行开通一张银行卡用于柜面业务,但是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无法开通非柜面业务。
如果你还有不清楚或者需要公安机关帮助的情况,欢迎随时拨打电话0816-5239725咨询办理,我局将尽力为你提供相关的服务。
感谢你对公安机关反诈骗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三台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