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号牌不是用满一年,注销过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再次使用,但是上牌的时候告诉我查不到信息
我局已转相关部门办理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我局民警立即向交通警察大队核实情况,经查:您于2022年6月16日到米易县新开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摩托车转让登记,想要使用原来曾经使用过的摩托车号牌川DH188。根据您的需求,服务站工作人员在受理过程中,点击“使用原号”选项,并未显示您出您可用号牌川DH188,工作人员当即告知您此情况,并在征求您同意之后进行现场随机选取号牌。
根据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满足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情形的,系统将自动将原号牌保留,在您对号牌保留有疑问时,应当时提出并暂停办理选号业务。现您已完成了车辆转让登记,该车辆就不能使用原号牌川DH188。
感谢您的来信,希望能解决您的疑惑。如您仍有疑问或情况反映,可致电米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联系人:万红,联系电话:0812-8190668。
米易县公安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