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物业侵权以后
2022-06-12 16:33:26
已回复
我是市中区海天假日半岛10幢一单元16-01业主,由于我们夫妻俩均常年在省外务工,一年始得一往返,故该住房只有我儿子一人居住。 上月2日凌晨(具体时间物业客服中心有详细记录),我家里没人,却被与我及家人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一男一女),冒充我的家人找开锁师傅,在当班客服 未与我进一步核实信息,经我授权的情况下开锁入内。同日上午,我儿子回到海天假日半岛住房时发现,发现门锁被开,当即就告知他姐(德阳市中江县),他姐得知消息后火速驱车回乐,意在协同处理。下午,姐弟俩来到客服中心就此事找客服理论。她们说,已知晓,待后续调查清楚后跟进处理,并且还说此事完全是他们员工的错,公司已对涉事客服予以开除处理。 截止本月9日物业公司没有拿出有实质性的诚意向我作任何沟通,而是我主动与客服微信联系一次和拨打10多次该公司安防部一主管,均无功而终。其实他们的真实意图是故意拖延时间,目的就是使该事件通过时间的流逝而不了了之。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交物业费是我们业主的义务,但我们承担了交费的义务,就该理所应当享受业主应有的权利,而现在作为业主,就连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都保障不了,这样的物业公司还能做什么?出了事,不是积极的想跟业主沟通处理,而是开除员工,借此敷衍和愚弄业主,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在公司层面除了收费还有业主的存在吗?其实,业主和物业是构建和谐小区的两大主体,只有相互依存,二者缺一不可,要使业主交费舒心,托管放心,入住安心。试问该公司就这样对待业主的吗?虽然此次事件未对我及家人造成直接的重大经济和财产损失,但给我及家人带来了极大的思想压力和精神负担,同时也在当时的业主群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我要求: 一、由公司发表声明,公开在小区业主群承认错误并致歉,同时落实具体的整改措施,以待广大业主监督。 二、补偿我女儿因此事往返(中江-乐山)一趟的驾车费用三百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中区全福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2-06-17 16:14:12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全福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2-06-21 09:10:34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