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龙马潭区 » 生育津贴申领被告知需要等三个月才能提交审核?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医疗 投诉】生育津贴申领被告知需要等三个月才能提交审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20 13:24 已回复

今年4月9日公司帮我提交的生育津贴资料一直没人处理,5月20日公司问医保局工作人员说要等三个月才开始提交审核,6月底才会把我的资料提交,原因是未连续买满九个月比较特殊需要等,我是从去年7月份开始在本公司购买五险,2月19日生的宝宝,3月份的保险买了不就刚好9个月了吗?想问问真的有这个政策必须要等保险满了9个月还要再等三个月才能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26 17:42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生育津贴申领被告知需要等三个月才能提交审核”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所在单位医保经办人于2022年4月8日到政务中心医保大厅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印发的《泸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19〕67号)第十三条规定“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两项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其职工生育(含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连续缴费满9个月以上;(二)符合国家、省和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以及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在符合领取待遇之日前出院的,生育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在符合领取待遇之日及以后出院的,生育医疗费由基金支付。产假剩余天数津贴由基金按《办法》规定计发。”经核实您于2021年7月参加生育保险,在2022年2月生育时,连续缴费不满足9个月的要求,您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用,只可享受产假剩余天数津贴。您单位为您申报生育待遇时因2022年4月生育保险费用未缴纳,不能核定生育津贴。2022年5月20日您单位经办人员及您来电咨询,我局工作人员向您解释了生育医疗费不能享受,只能享受剩余天数津贴但暂不能核定。经系统查询可以核定津贴后已告知您单位经办人员。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待遇管理股,电话:0830-2527532。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