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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江油市含增镇未履行合规手续
2022-05-16 11: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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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含增镇响石村五组在08年地震后,政府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了补偿:一是每户自己出钱在异地购买地皮自行修建,由红十字会和政府另外补偿3万修建费,二是自行购买房子,给与3万补贴。由于自留地、宅基地和林还在原地,所以部分人员还是住在原房屋处。

2022年5月6日含增镇人民政府在未采取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向攀钢集团长城特殊钢公司有限公司下达《含增镇人民政府关于协助拆除原响石村五组危房的函》,要求切断涉及危房住房的居民用水、用电等。

直至5月7日,响石村村委会召开五组村民会议,下达了含增镇人民政府危房拆除告知书:要求在5月9日前拆除,并自行承担房屋拆除的费用和安全责任。逾期未拆除,将组织强制拆除。 拆除的理由是在含增村四组(原响石村五组)不符合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且经市住建局鉴定为危房的建筑物。

 5月12日上午9:00长城特殊钢公司按照基层政府要求对于原响石村五组整体断电断水。5月12日下午部分村民代表和含增镇人民政府、村领导进行交涉,交涉后村组长发消息:政府同意四沟临时供电2天,(13号,14号)请大家合理安排搬家事宜,15号后起动拆除程序。村委会以甲方形式要求村民签订拆除合同。

        5月16日上午,含增镇政府出动挖机、工作人员进行强制拆除。

一是关于危房的鉴定报告

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 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申请。含增镇政府既不是房屋所有人也不是使用人,因其启动危房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鉴定报告是否合法,该鉴定报告是2021年8月12日完成,直到2022年5月13日经过多次询问住建局和含增镇,才拿到鉴定报告,在9个月的时间,含增镇政府未进行告知,并且有两户评定为A级,政府也要求强制拆除。

二是“一户一宅”宅基地:

1. 违反土地管理法关于“一户一宅”规定的执法部门是土地管理部门,如果其他行政机关查处,是否合法。2.当年地震后是自己花钱购买,在发票上写的是征地门面费,并没有违反一户一宅政策。

三、含增镇人民政府是否存在违法现象:

含增镇强拆的法律依据是在哪里,仅依靠江油市安委会的一个通知,是行政强拆还是司法强拆?5.6日在未履行任何告知下就通知相关单位断水断电,5.7日才开会要求5.9日之前必须拆除,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2-05-17 11:26:5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油市含增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2-05-23 1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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