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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龄认定相关问题
以沫
2022-05-05 19:23:29
已回复

曹书记:

您好!

我们是2021年考入绵阳事业单位的人员,在连续工龄上遇到了问题。

       我们是2019年9月——2021年6月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2021年考入绵阳事业单位,企业并为我们交纳相应社保,但是中途断缴2个月,并且无法补上,现在就认定工龄的问题上,需要我们出具连续社保,劳动合同,解聘合同。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复杂性,无法出具解聘合同, 现在无法认定连续工龄,否定了之前的工龄。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中部分新录用(聘)用人员工龄认定问题的函》(川人函〔200594号)第一条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原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时间与被录(聘)用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原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起始时间为其参加工作时间。

       希望有关领导能关心一下我们新录用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利益,谢谢您在百忙之中能抽空查看我们所急需得到解决的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2-05-06 09:52:4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2-05-07 11: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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