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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征地补偿与安置咨询
2022-05-04 12:50:07
已回复
1.川府函【2020】185号关于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指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水电工程施行前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相结合,补偿与安置是紧密联系的,请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到底是否执行该批复标准。 2.如需要执行,对于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土地预审,并经四川省审核、国务院核准同意项目(含征地补偿标准、费用及安置方案),但用地批复在其后,请问该项目是否执行川府函【2020】185号?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回复时间:2022-05-07 17:37:5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2-05-13 14: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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