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底商根据法规是不能经营KTv的,金华镇子昂路106号缪斯酒吧深夜让客人大唱,严重影响楼上及附近居民休息,且发生多起客人深夜在楼下打架斗殴事件,请相关部门领导管一管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市文广旅游局4月24日核实,1.缪斯酒吧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且以酒水服务为主,不属于KTV;2.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酒吧摆放有用于歌舞娱乐活动的设施设备后,要求该场所负责人不得擅自从事歌舞娱乐活动并现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酒吧在15日内拆除点歌设备和话筒;3.执法人员向该场所负责人宣传了《噪音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在营业时要注意控制场所内音乐音量,不得影响周围居民。4.执法人员已将该处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在后续的检查中将不定时对该处进行巡查,避免再次发生噪音扰民、甚至斗殴现象。同时市公安局在第一时间针对多起打架斗殴事件进行了处置,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同时,辖区派出所也约谈了该酒吧负责人,责令其进一步加强场所管理。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