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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征地,拆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16 18:27 已回复

你好,领导?我想问一下剑阁县宅基地征收怎么才13800一亩,那把我宅基地征收了,按照土地管理法是不是该给我从新划块宅基地,或者进行人员安置,你把宅基地收了,我住那,不是我不建房,是你不允许建好吧,宅基地征收是不是需要人员安置,地基需不需要赔钱,请领导依法制定政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26 17:37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经我镇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剑阁县宅基地征收费用的问题。
经核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和《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剑阁县宝龙职教园区宅基地征收费用为22400元/亩。
二、关于您反映宅基地被征收后的安置问题。
经核实,此次剑阁县宝龙山职教园区土地征收,规划区有您的宅基地,您宅基地上无附着物,目前也还未开始征收您户土地。根据《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广府发〔2017〕36号)文件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征收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及城镇规划区外人均耕地较少地区的集体土地,统一采取纳入社会保障安置”,具体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标准及实施细则,目前还在制定当中。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44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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