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原三台县上新乡五村九组村民!因老家房屋多年没人居住,后房屋倒塌,导致宅基地确权时,村里没给我家确权,现在没有宅基地!家里想回村建房也被告知不能建房!请问宅基地怎么处理,何时可以建房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家房屋因多年未居住,自然垮塌导致成为危房,现阶段国家正在逐步盘活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并深入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清理整治,农村居民也需要合理的对闲置宅基地进行使用,杜绝宅基地闲置浪费等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闲置、房屋倒塌超过两年以上未恢复重建的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只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才有资格才能够申请宅基地宅基地,所以依据此项规定,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包括将户口迁出农村集体的人),在农村申请宅基地都将不会予以批准。另外,若你是本地农业户,可以享受宅基地分配。因我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已编制相关规划,因此在我镇范围需建房的,必须按照规划进行。
如有需要咨询了解其他相关政策,欢迎到西平镇人民政府咨询或拨打0816-5462265与我们联系,欢迎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与支持,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祝一切顺利。
三台县西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