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您好, 感谢你可以阅读我的诉求.
本人于2021年8月来到成都, 同期参加了工作. 因为要为电瓶车上牌、网站备案及其他业务审核需要办理居住证.
按照材料, 准备了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到达派出所后被告知必须先去登记, 满180天后且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办理. 也就是说, 我还需要再等待半年.
在此我想问一下, 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什么呢? 如果为了证明公民是连续6个月在成都, 为何6个月的社保记录及租房记录也无法证明呢? 非要佐以派出所所谓的登记吗? 没有居住证, 公民的某些业务直接停滞.
请问有其他方式进行居住证的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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