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农村户口分户
2022-03-10 10:25:50
已回复

领导好,本人是长宁县老翁镇盐井村3组村民,因家庭原因及生活需要与兄弟办理分户申请农村宅基地,多次往返于老翁派出所和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老翁派出所分户需要长宁不动产登记中出具分户证明。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需要宅基地证明才出具分户手续。户主及宅基地都登记在父亲名下。老翁派出所和长宁县不动产给出矛盾解释。派出所需要宅基地证明才分户,长宁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我成为户主才出证明。多次往返于两个单位及工作人员给出矛盾解释。在合理的诉求下被多次相互推诿及不办事的工作态度下只能求助于网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长宁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2-03-14 15:07:49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