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珙县巡场镇兴太村6组村民陶用勤,因为2019年“6.17”地震,我的房屋鉴定为D级,由于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便自行做了简单的加固处理,也就一直居住在里面。就在今年1月18日,珙县巡场镇人民政府,给我们送达了限期撤离通知书,限我们在1月21日之前撤离。为了不给政府添乱,我们一家人只有在大街上搭了一个简易帐篷。由于春节期间,大街上来往的车辆比较多,而且还有一位年近70的患病老人,安全隐患非常大,已经在大街上住了一个多月了,希望能有一个安全住所。
网友:
您好!您在12345市民热线的来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单位在收到您的来件反映后,于2021年3月8日上午立即安排相关办公室会同兴太村调查核实情况,并与您电话沟通对接,再次向您解释说明情况。经核实您是兴太村五社村民,家庭人口5人,您在原丰村四社有一处房屋(非自建房),在原兴太村五社有一处自建房,因“6.17”地震两处房屋均被鉴定为D级危房,根据“6.17”地震珙县农村D级住房重建实施办法,一户多套的按现有居住进行认定,每户只能享受一次“6.17”地震相关的补助政策,您户放弃了在原丰村四社房屋的灾后重建相关政策,在原兴太村五社享受灾后重建自主安置政策(享受补助资金40000元)。按照县灾后重建办工作要求,需对D级危房内的居住户应急劝离,巡场镇安排兴太村于2022年1月再次对D级危房进行排查,发现您及家人居住在原丰村四社D级危房内(已自行维修加固,未鉴定),为了确保村民人身财产安全,镇村于2022年1月18日劝您户搬离,并送达了搬离通知书,同时为了精准掌握房屋安全性,巡场镇人民政府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您户等户房屋重新鉴定,2022年1月24日,您户房屋被鉴定为C级。现已建议您聘请具有加固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方案对房屋进行加固维修,确认安全后再居住。您户地震后在兴太村也享受了过渡安置补助政策,补助资金26000元,该笔款项您已得到。
特此回复
珙县巡场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