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改委于2021年12月3日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内容中提到“将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分时电价政策范围,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和浮动比例执行。”但是为什么实际情况是我们个人充电桩单独安装的电表还是实行的居民合表电价?询问乡镇供电所被告知没有相关政策!但是发改委的文件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个人充电桩实行分时电价的话要从什么时候才能开始呢?希望相关部门给个准确回答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