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本人在王**承包的中子镇柏树村二组的新村建设和中子镇柏树村一组的公路建设工作至年底。工程结束之后,王**没有进行工期核算和工资结算。拖欠工资6万余元。多年拖欠,索要无果后,本人找镇政府各方调解后任然无果,而且后期他没有任何结算工资的行为,且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但是,他仍然在朝天区继续承包工程。请求相关领导与部门给与帮助。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朝天区中子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新村建设是2011年区农业局招标项目,公路建设属西成高铁便道施工项目,政府已兑现全部项目资金。经联系承包人,其称已支付您部分劳务工资,尾款一直未与您清算,我镇已督促其近期与您进行清算,请主动配合并积极与其联系沟通。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烦请致电朝天区中子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867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