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顺庆区共兴镇金称沟村4组村民,年前镇政府通知我们说要拆迁征用我们的房屋和土地,截止目前并未看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这过程中有很多疑虑。1,拆迁补偿方式口头告知只能选择还房安置一种,还房能否办理产权,何时能修好,是否有合法的明文规定。2,还房位置只是说了大概,何时动工,何时交房并未看到上级单位正式批文。3,土地征用是以租代征,而且只是租部分。要是房屋拆迁了,土地和保险无法解决,还房位置离老家远不方便耕种又增加了开支。4,搬迁是否享有正常的过渡费,何时能支付、支付方式是怎样。5,现在一直催我们交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认证,要是现在不认证签字拆迁,以后会把我们所住房屋当违建拆除,房屋是1999年修建至今未改变,现在说3楼违建是什么依据?村上很多老人本就带病,现在每天已经坐卧不安。镇上发展振兴作为村民支持工作,但相关部门不能闪烁其词,希望领导引起重视, 给予我们普通老百姓一个准确的答复。不胜感激!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共兴镇金称沟村房屋拆迁及土地征用的问题已收悉。经共兴镇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目前拆迁安置工作由区政府牵头实施,拆迁户全部以还房形式进行安置。
二、还房由区政府委托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选址及统一修建商品房,不以货币形式安置。
三、关于征用土地方面,目前还未收到相关文件,涉及对被占用的土地现只是租用。
四、房屋搬迁过渡费在拆除房屋前将打卡至个人账户。
五、房屋拆迁前需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到拆迁指挥部认定产权。
另涉及房屋拆迁所产生的其他相关问题,建议到产业园指挥部具体咨询了解。
特此回复。
顺庆区共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