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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安心工程政策咨询及办理相关事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qaglove  2021-12-28 22:46 已回复

尊敬的州长:

你好。

我是甘孜州工作的一名普通干部职工。2021年12月10日,泸定县“安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泸安心办[2021]2号)文件,要求统计未享受“安心工程”政策人员。我于2009年在道孚县参加工作,2012年调入泸定。该文件内容只是对申报范围及申报程序做了要求,对延迟了近10年期间政策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未作出具体解释及要求。因本人2016年婚姻状况发生改变,遂拨打泸定县安心办电话(0836-3127335)进行政策咨询,询问离异后如何进行申报等相关问题。泸定安心办工作人员答复要按照2012年的婚姻状况进行填报。

因为我前夫2012年时在道孚县工作,加之双方已离异,为避免矛盾,我多次询问泸定安心办工作人员,我两人申报能否分开报送,作为2012年婚姻存续期的双职工,个人申报个人的一半(即20400元)。但泸定县安心办回复不能,必须按照2012年婚姻关系两人一起申报,且不能分开,同时需要道孚县出具我们都没有享受安心工程相关政策的证明。

由于2018年我前夫已在道孚县进行过安心工程统计申报,但并没有享受过相关政策。道孚县安心办让我再询问泸定安心办,是不是两人必须一起在泸定申报,因为道孚县可以分开申报。我遂再次联系泸定安心办,得到的答复仍是要按照2012年婚姻关系进行申报,两人不能分开。于是,在我和前夫商议后,由他本人申请,在道孚县取消了他安心工程的申报,并开具了未享受政策的相关证明,由我在泸定统一申报(即我一人申请双职工两人的安心工程款共计40800元)。  

在办理期间,我分别于2021年10日,20日,21日,24日多次电话向泸定安心办咨询过这个问题(不包括座机拨打),得到的答复都是“必须按2012年婚姻关系在一起申报不能分开”,我两才商议在道孚县取消了申报。但在按要求将所有佐证资料交给泸定安心办后,泸定安心办又换了说辞。说按照要求,我和前夫要分开申报,我在泸定县申报,他只能在道孚县申报,不能一起在泸定进行申报。

为了办理此事,我不仅跨县协调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还取消了我前夫在道孚的申报。我让该工作人员出具相关政策凭据我好进行解释,或者联系道孚安心办帮说明情况进行补救,但是该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一味推脱责任,不承认是他们给我说的政策,并反问我是谁给我说的政策,要我说出工作人员的名字(我拨打的3127335进行的咨询,工作人员名字我未问且我也不可能为了一个政策咨询进行电话录音),认为我在胡搅蛮缠,让我去找州安心办,并表示“你有本事可以找州安心办给你出相关依据”“报不报的到这是你个人私事,我们没有责任帮你处理”!

虽然对于现在的房价,这几万块钱可能杯水车薪,但是对于普通干部,这也是州上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一个大福利。基于以上原因,迫于无奈,现恳请领导交办州安心办答复及协调处理以下问题。

一是甘孜州安心工程申报时婚姻状况是以申报时间为准还是以2012年为准?

二是如果婚姻状况以2012年为准,后面离异,双方申报是不是还是按照2012年婚姻存续期关系在一起申报?即由一人按2012年婚姻存续期双职工名义进行申领。

三是如果申报时双方没有在一个地方工作,但是都在甘孜州内,是不是必须分开在各自所在的县市进行申报?还是可以在一起进行申报?

四是如果必须分开申报,因为泸定县安心办政策解释及信息不对等的原因导致取消的在道孚的安心工程申请,可以按程序进行恢复不?

五是督促泸定县安心办对接道孚县安心办,妥善处理因他们政策答复错误导致的“安心工程”申报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以上,急盼处理及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05 11:10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来信已经收悉,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05 15:55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来信已经收悉,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定县安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05 16:23

亲爱的网友:
您的诉求我局收悉,并再次对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研究,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甘孜州安心工程申报时婚姻状况是以申报时间为准还是以2012年为准”?
根据《甘孜州干部住房“安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全面落实“安心工程”政策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甘安心办〔2014〕1号)中附件1:《甘安心办〔2013〕3号文件中相关政策的说明》第三条:“符合条件享受住房现金补助的干部职工的职级标准和婚姻状况以2012年12月31日为准。”因此,您申报安心工程的婚姻状况应以2012年12月31日为准。
二、“如果婚姻状况以2012年为准,后面离异,双方申报是不是还是按照2012年婚姻存续期关系在一起申报?即由一人按2012年婚姻存续期双职工名义进行申领”。
根据《甘孜州干部住房“安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全面落实“安心工程”政策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甘安心办〔2014〕1号)中附件1:《甘安心办〔2013〕3号文件中相关政策的说明》第三条:“符合条件享受住房现金补助的干部职工的职级标准和婚姻状况以2012年12月31日为准。”因此,您本次申报应以2012年12月31日的婚姻状况进行申报。按照州、县安心工程申报的原则,双职工家庭一方属我县工作人员,另一方属州内其他县(市)工作的,在我县申报本人安心工程时需提供配偶方所在县(市)工作单位和安心办出具的享受安心工程政策情况的证明,我局根据证明情况来确定在我县申报人员的补助金额。
三、针对您提出的“如果申报时双方没有在一个地方工作,但都是在甘孜州内,是不是必须分开在各自所在县市进行申报?还是可以在一起进行申报”?
根据《甘孜州干部住房“安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全面落实“安心工程”政策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甘安心办〔2014〕1号)中附件1:《甘安心办〔2013〕3号文件中相关政策的说明》第一条“补助范围:干部职工在享受“安心工程”政策期间因工作调动原因有变化的,核定申报时间以2012年12月工资发放单位为准,由所在单位的县财政解决该同志的“安心工程”补助资金”;及甘安心办发〔2005〕8号文件,第二款“各县财政负责筹措本县“安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您的原配偶应在道孚县进行申报。(即您和您的原配偶在各自所在单位所属财政按应享受职级面积以240元/㎡进行申报)。
四、针对您提出的“如果必须分开申报,因为泸定县安心办政策解释及信息不对等的原因导致取消的在道孚县的安心工程申请,可以按程序进行恢复不”?
我局已根据甘安心办发〔2005〕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与道孚县安心办进行对接,道孚县安心办回复我局这种情况可以恢复申报,由道孚县公安局将申请资料交道孚县住建局安心办即可。
鉴于您反映的安心办工作人员态度恶劣问题,我办对安心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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