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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希望四川能饲养合法人工养殖鹦鹉仅作为宠物
2021-12-23 12:27:20
已回复
你好!看了贵局就网友们关注在四川能否饲养带标识人工繁殖鹦鹉的几条回复,我认真阅读领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文件精神:首先该文件是“主动公开”,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机构的,文件的适用范围应该是全国包括四川。其次该文件第二点指出“可对确属人工繁育的、来源合法的上述鹦鹉,加载专用标识,凭标识销售、运输”,“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的,按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就以上两点,我认为四川也应该允许具有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非“繁育”、“交易”等为目的),相关部门按“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而不是贵局在回复中一味提及的“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遵纪守法,更是人人有责!四川如果允许“合法人工繁育来源、依法允许出售的鹦鹉”作为宠物,势必对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难度,但这不应该是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的阻碍,毕竟合法饲养宠物在其他不少省份已得到了官方认可。希望四川能早日放开政策。祝工作愉快!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省林草局
回复时间:2021-12-31 16: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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