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本人9月29在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千盛百货3楼的水灵子报名学习舞蹈,一次性缴费3980,因身体原因,10月5日告知水灵子青白江校区有晕倒情况不能学习,本人也从未消费学习过,商家承诺可以为市民转课再退款,12月9日回复又拒绝退费,并且开始没有开发票,只有收据《收据上面写了客户客观原因不退费》不知道属于霸王条款吗?原因在于本人,所以也跟水灵子提出承担违约金,她们只提出先给1000,后续转卡也不晓得需要多长时间,本人期间有说如果不能退款会差评和曝光,水灵子校区说我威胁她,实际没有对她构成任何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这边诉求退费,会承担违约金,希望得到帮助解决,谢谢您!
对于舞蹈培训机构限制的霸王条款也希望能有部门能够实施管理,本人查询了相关案例,有很多人和这种情况发生,报名了不管什么原因就是不退费,对于消费者保护权益来说这个条例消费者都是受害方!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已受理,正在调查处置中。
您好!对您反映水灵子舞蹈事项的情况,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置情况告知如下: 经核实,被投诉人水灵子舞蹈成都莞众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已退其1000元现金,您购买的舞蹈课年卡已转予他人,双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