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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对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疑惑
2021-11-26 09:45:22
已回复

您好,我有几个疑问,是四川达州渠县对于“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1.本人打电话咨询渠县就业局得到的回复是,有三种,包括“从企业下岗的失业人员、失地的农村人员、低保户”。请问真的是只局限于这三种吗?(本人想再继续咨询的时候,被挂掉了电话,并告知:他们很忙,不要说话,只听他们说话就行,等他们解释完就匆忙挂断电话,本人并未有机会进一步咨询,所以才在网站上来咨询)

2.我母亲是以下的条件,“女性,农村户口、村里有一亩地但未种植,近20年都在渠江镇居住、目前48岁,无就业,个人缴纳社保已多年,未办理失业证”,请问,这个条件的人被告知无法办理,请问是为什么?

3.根据省人社厅修订的《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还涉及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这个条件针对的是什么群体呢?

4.如果我母亲确实不符合,请您们告知哪一点不符合。如果符合,那么请问我们还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是失业证吗?万一地方不承认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渠县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1-12-01 10: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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