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是南充市西充县南台街道鹤鸣庵村4组居民,从我母亲出生起她的户口一直在鹤鸣庵村,结婚后也未迁走,生产队以她已经出嫁不再给她分配土地,后来村里因城市建设需要部分耕地被征收,同样以她是出嫁的女儿为由未给她分配补偿款。我母亲今年59岁了,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平时在外打工挣钱,没有能力买社保,一直盼望着政府能为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2021年11月17日收到村上通知,上面有政策要为失地农民购买保险,但是又被告知因为我母亲以前没有土地未获得耕地补偿款没有资格购买。咨询生产队负责人说是“上面”定的政策,要找“上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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