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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非农户口可否翻新改造旧房
2021-11-18 11:45:3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个进城落户农民,土地确权证已拿到。不动产权证也拿到,也经常回农村居住,方便耕田种地。农村房屋是89年修建的,当时条件差,没有使用水泥,钢筋等辅材。近几年地质灾害频发,厨房小青瓦部份倒塌,已无法正常生活,正房主墙边形成了一个喀斯特地形的坑洞,导致墙体不均匀沉降,开裂,脱落,房顶局部小青瓦脱落,屋面局部渗漏,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需要及时处理。我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危房翻新改造,不批准,理由是我已不是农村户口。不动产权利类型上我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而且《民法典》第362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期附属设施。况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地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利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等精神,怎么到我这儿这个权利就没有了呢?难道我们不是使用同一部民法典?如要不允许翻新改造,出现了安全事故我又该找谁处理呢?我家周围全是自己的自留地,也不是乡镇规划区和经济开发区,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申请危房翻新改造呢?请省相关领导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回复时间:2021-11-22 11:11:2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回复时间:2021-11-26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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