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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维护农民工
2021-11-12 01: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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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从基层法院到省高院法官的“神”观点成了枉法者的“救命稻草”保护伞 我是四川省苍溪县孙远忠13843353812  2016至2017我在四川省西昌市普格县领着八十多位农民工修通乡油路总价为1400多万元我们干了二十个月。(我到工地时和中标单位内部专管该工程人签有劳动协议书)。二十个月所有农民工都没拿到任何报酬!我们几十人找到县委县政府和劳动局仲裁,得到回复该案工程中标单位是违法(买卖)中标单位没有交多少劳动保证金无法劳动仲裁!让我走司法程序。2017年我开始起诉普格县人民法院次年开庭,我方交证据有(劳动雇佣劳动协议,中标方主管签字证人证明所欠款数据,有发包业主“公路局”领导签字所欠对帐明细)主审法官是该院副院长“徐**”,结果这位徐院长在下判决书随意篡改原告诉讼请求。原告起诉是返还劳动报酬所欠的工程款,院长判的是以不当得利说我们劳动者是中标单位承包合伙承包者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最后上诉后又被驳回,后法院要我重复立案一审到中审再审历史四年讨薪走司法程序只得到同一样照抄五个判决书,农民不懂法难道五审的专业法官以不当得利下判,请问是谁得了利?奴隶社会只有剥削劳动者但也多少付点劳动报酬。难道依五位法官在法制健全的中国劳动者只有付出没有报酬“不当得利”依这五审法官劳动者还倒付钱给业主和中标方?我作为讨薪依照法律法规程序以打官司造成家徒四壁!四处贷帐,我现只有到处乞讨!望各位爱心仁士给予正能量的帮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1-11-16 1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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