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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求助】成都市金明汽贸有限公司以0利息欺诈消费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08 20:21 已回复

四川问政网上看到很多条关于成都金明汽贸贷款贴息骗局的投诉,我也有相同的被骗经历,寻求相关部门帮助!

我是2019年5月买的车,被引导进行贴息贷款,说的贷款158800,我只需要还144200本金就好,产生的利息由成都市金明汽贸有限公司(原名:大邑县金明汽贸有限公司)还,这是他们的一个优惠促销活动。签贴息贷款合同时。金明汽贸的业务员,在合同上写我贷款的总金额为158800,我问为什么给我明明只贷款144200,却要写我贷款11万多,而且合同上写“自愿给金明汽贸16800多元钱”,也没写这1万多是以什么名目的要给他们 ,我为什么要给这一万多。业务员表示,这只是他们公司内部的一个说法,我不用管这个说法,我实际就只贷款了144200,也只需要还144200,共贷款36期,我反正只需还前29期(29期金额就是144200),剩下的7期由成都市金明汽贸有限公司继续还,至于这7期里面的钱是什么钱,有多少本金和多少利息都和我无关。同时强制要求在它指定单位购买保险(和市面上其他正规保险公司相比,四川省成都市金明汽贸有限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保费高出一大截,每年都是8000左右)

自2019年7月贷款开始后,我每期按时还贷,现已还清前29期贷款,并且一直在金明车业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明显虚高于市场价格的保险,整个3年期间,我的保险是在5月份,前两年金明汽贸工作人员在4月份就叫买保险,就在今年4月份我就问过他们工作人员,问他们29期贷款还完之后保险怎么卖,他们答复的是等我29期贷款还完之后有工作人员与我联系,这些都有聊天记录,11月份29期还完之后他们工作人员说我2022年的保险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在10月份进行购买,他们不会贴息,要求我自己支付剩余7个月全部贷款。

现有以下问题,请贵局调查核实:

1、我按期还清29期款项,中间无任何1期违约,没有使金明汽贸产生任何实际损失。且合同未载明我需要在什么时间联系他们履行贴息协议,但我在4月自己主动联系了金明汽贸工作人员,他们告诉我29期还完之后有工作人员联系我,中间的那么多几个月,故意不通知我,一定等到过期了才通知,分明是故意设局欺骗消费者!

2、我在今年6月才在他指定的地方买了2021.5-2022.5的保险,现在还在保期内,为什么一定要在2021年10月提前大半年时间购买2022.5-2023.5的保险,他们说的过了11月就无法续保也不符合保险行业规定

3、一直告诉我只贷款了144200,实际却利用我的名义向银行贷款158800,委托他们贷款的证明在我签字时内容是空白的,后续内容是他们自己填写的(我有照片证明),多出的1万多贴息合同上写“自愿给他们”,我疑问时业务员解释“只是公司内部的说法,你实际只贷款144200,也只需要还144200”利用话术来设骗局。

我的诉求是:

1、我可以提前还清银行贷款,但是只限于144200本金+这158800产生的利息,这1万多所谓“自愿给”的钱+这16800产生的3年利息,我不认。我没有见过金明汽贸和银行之间的合同,我自己和银行的合同也被扣押在金明,我没有看过和收到过。

2、第三年保险我也不会在金明汽贸有限公司购买,实在是太高,请金明汽贸完成剩余7期还款义务。因为基于保险行业法律法规,我在保险期间完全可以购买下一年的保险,不存在金明所谓的“已经买不了”,他们的做法是明显违背市场规定的。且哪一天买保险对于金明而言并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失,他们在我主动联系后,故意延迟到过期才说,也属恶意行为。



请领导调查处理以上问题,辛苦、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国资金融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6 09:36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8日、9日到金明汽贸公司现场协调,10日经与您电话沟通,同意办理提前结清事宜,金明公司并协助其办理车贷结清事宜。

大邑县国资金融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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