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你好
我是中江县太安镇玉华村的村民,但长期居住在德阳,今天我想咨询“关于乡间修建水泥路多次叫投款事项是否合理”。事件是:老家铺设乡间水泥路第一次村长叫捐钱在2015年左右,当时村长叫每人按800元左右投钱,承诺水泥路从太安镇修到玉华村1组沈家湾至,然而到施工结束后,硬化路面到沈家湾相距1公里左右未硬化,村长就以款项不够为由直到今日未硬化,这月突然接到老家村长电话要求我们村民强制每人再投1000元左右把剩下1公里左右泥路硬化。请问是否合理。补充,期间还以路边部分加宽要求我们全村又投了90元/人款。一段路,多次叫村民捐钱,以后还不知道又以什么理由叫投钱。
请领导明示,农村这种现象是否合法及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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