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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剑阁县武连镇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2 14:37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老家剑阁县武连镇农村的,父母是农民,最近村上通知以下政策,想确认核实属实性,了解详细政策文件,以及红线是怎么划出来的和划在红线范围内不参加此政策活动的影响.
土地增减挂钩有四个要求,1、拆旧2、复垦3、新建4、要有五户及以上集中修建。 二、国家补助政策 拆旧每户每平方补助25元(包括房前屋后,只要还原成耕地面积都算),按时拆除旧房加补10元每平方。按时完成新建加补10元每平方。以就是说实施该项目的农户可享受国家拆旧补助每平方45元.新建每户补助两万。还可以享受每户3万的基础配套,比如:下水道沟渠、活动广场、化粪池等。瓦由公司免费提供,外墙风貌由公司免费统一实施。 三、建房面积 一至三人户占地面积90平方,四人户加30平方以此内退。(注:可建两层)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6 09:18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咨询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关于“红线划定”的规定
根据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相关规定以及剑阁县《关于印发<剑阁县 2019-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剑府办函〔2020〕33号)文件精神,所有拆旧农户房屋必须在国家二调建设用地图斑范围内,采取农户自愿参与的原则。
二、关于“拆旧复垦建新补助标准”的规定
拆旧复垦补助按照占地面积25元/㎡,补助范围包括住房、生产用房、晒场等建设用地(补助面积不得超出建设用地图斑面积)。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搬迁并签订拆除旧房协议的农户,按拆旧面积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新房建设的农户,按拆旧面积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在安置点内建新农户或外出购房按2万元/户进行补助。
三、关于“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的政策
项目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房建设一般不少于5户,采取统规自建的模式;农民集中居住区内的拆旧建新农户(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由国有平台公司负责风貌打造,屋面瓦、防水涂料(外墙漆)统一购买,屋面瓦由农户自行施工,外墙防水涂料(外墙漆)由国有平台公司统一实施;同时集中安置点建设标准按照整个项目区进入安置点内建房农户不低于3.5万元/户、不高于6万元/户核定基础设施配套经费。
四、关于“安置点建新占地标准”的政策
农民集中居住区的住宅标准,人均综合用地控制在50-70㎡;其中:宅基地占地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口为1人的规划建设占地面积不超过50㎡,2-3人的规划建房占地面积不超过90㎡,4人及4人以上的规划建房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占地位置和面积由乡镇、村现场打桩放线确定。农房建设必须按规划设计的户型图纸修建,不得随意改变户型。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自然资源局详询,联系电话0839-6607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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