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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求助】房子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2 01:01 已回复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务农百姓,住于四川省阆中市巴都大道金碧天下,向上级官员领导们申诉求助急救下小县城老百姓,(因为金碧天下小区是建修于2009年5月份,开发商何光路,区内层建上楼为l8十1,下建于为19十1,地下一层。在未完善好区域环境,各业主不和实情。在于2012年3月份出现一个心连心担保公司存在,与开发商发生出经济瓜葛。于2012年6月份私立下手写协议,抵押相关债务纠纷。一直未公开公布!直到2018年10月份开发商何光路因债务缠身,喧布为死于牢狱之中!灬直现今人未知如何情况。在2020年疫情之来,这个与开发商何光路债务纠纷的心连心担保公司就出现了,申明为与商何光路有抵押金碧天下区内业主底下车库公用场所之事。并没有经过金碧天下小区几千人告知允的情况下,私作恶劣势力强制霸占小区。到处贴公示于众对外高价拍卖。每天进出自入,到处贴公告标语,威胁吓吼老人小孩妇女,并请多人作恶多端之事,把里面老百姓老人小孩妇女吓的不感入眠入住。又于2021年5月17号四川阆中市金碧天下小区摆摊设点。并用大喇叭警吓老人小孩妇女,2021年G月中旬,8月底,继续不断到处贴大榜广告,警告2021年9月9号,请了七八个外保人把守进出门,并用恶劣的语,限制阆中市金碧天下小区人没买车的,进出不许,2021年9月9号请的七八个外保打手全堵车堵人,当天好多人耽误了工作时间,疫情期间,这样的情况,竟然没有来管制与制裁!还继续用大喇叭在小区正大门喧哗!金碧天下小区就座落在与政府部门机关面对面。一条街道!这样的情况!难道不知道!所以。再此请求上级部门领导们!来作决公道!救救老瓦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阆中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3 16:04

尊敬的网友您好:
金碧天下项目由四川汇薪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投资人何光路,总建筑面积12.96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面积约为14500平方米,并于2010年7月 办理了预售许可。
为执行阆中市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14日作出的(2009)阆民初字第2255号、2256号、2257号、2258号、2259号、2260号、2261号、2262号、2263号、2264号、2265号、2266号、2267号、2268号民事调解书中四川心连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四川汇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乙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乙方同意用位于阆中市七里开发区巴都大道“金碧天下”小区1号楼第一层1-1号、1-2号、1-4号门面房屋,二号楼第一单元第一层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门面房屋,二号楼第三单元第一层1-1号门面房屋,共计建筑面积约1335.25平方米;会所约1100平方米;负一层车库约19300平方米抵偿给甲方。
二、乙方抵偿给甲方的门面房、会所、车库按双方协商的综合价计算出总价款,该总价款用于扣减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
三、乙方抵偿给甲方的门面房、会所、车库归属甲方,由甲方自己处分,但对外销售时仍以乙方名义进行,销售的资金归甲方直接收取。对外销售的门面房、会所、车库乙方必须协助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还要协助配合甲方为购买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车库必须在2012年7月30日前向甲方交付,门面房必须在2012年6月30前交付给甲方,会所必须在2012年7月30前交付甲方。
金碧天下项目的地下车位和会所系甲乙双方通过借款抵偿的方式于2012年4月12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2012002767、2012002790、2012002769,其物权属于四川心连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局已约谈心连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执行: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阆中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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