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广元市领导们,我是广元市第一个被家暴请求申请人生安全令保护的人,申请6个月人生安全保护,法院也做出裁定,禁止骚扰接触辱骂等,现在保护令时间就到了,至今仍遭其长期辱骂诽谤,多次请求派出所法院处理,甚至向纪检委反应,为何至今无人处理?甚至一度被言及再找领导就不让我们住,要驱赶我们出现住地?强制执行至今无任何回执单,处罚或训诫回执也没有,更可悲的是执行法官是谁都不知道,连个短信电话也没有。我要求不高,仅且希望有人能重视家暴及我一家合理合法诉求。我只希望能按法律程序办事,该处的处,该罚的罚,不循私,不偏帮而已?难道这也过分吗?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利州区人民法院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1年2月22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0802 民保令1号民事裁定书,在您申请执行后,为化解纠纷,解决困难,该院会同您所在社区及辖区派出所现场协调处理该案。但是立案制裁被申请人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制裁条件,故该院未采取制裁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六个月,人身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详询,联系电话0839-331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