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恩阳古镇改造项目需要,2014年7月18日,巴中市恩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简称“管理局”)与我方(原恩阳正街81号,大栈房)多名权利人,分别签订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管理局从2017年到2019年一直少付过渡费,2020年拒付过渡费。累计25万元余,多次沟通协调未果,故求助市委书记。
网友你好:
你在问政四川所投诉问题,我局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因恩阳古镇建设工作的需要,2014年7月10恩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恩阳古镇综合整治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恩府发(2014)21号】,对古镇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我局与辖区街道办事处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巴中市恩阳区恩阳古镇综合整治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的相关补偿标准,对包含信访人在内的100余户被征收人房屋进行了安置补偿。
2020年10月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启动恩阳古镇被征收房屋还房工作,2020年度未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费),在还房时根据被征收人所选房屋面积进行结算找补,过渡费结算日期至2020年10月31日止。经文治街道办事处和我单位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告知,你本人至今未到文治街道办事处还房办进行还房结算。希望你与文治街道办事处还房办联系,尽快结算安置。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