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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求助】太气愤!楼下违建竟然没有人管得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25 19:32 已回复

尊敬的吴书记,您好!我是三台长虹天樾的一名业主,用多年的积蓄买一套房子,却不成想遭遇了违建的糟心事,从2020年7月份开始一直在各大业务管理部门举报无任何业务管理部门管理,导致楼下业主一名人民教师嚣张的微信群里业辱骂我,按照我们签订的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2栋301业主阳光房属于违建,依据法律应当撤除。2栋3楼有前后好2个阳台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露台,“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都有明文规定露台不得搭建阳光房,雨棚,在内的任何构建物。经过咨询住建局,自然规划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社区,镇政府都明确了这属于违章搭建,应该撤除。我今年一月份已经写过贴举报一次了,有关部门下来调查,划分了部门管理,本来我也想安心等待有关部门的处理,但是楼下居然又态度极为嚣张,知道多部门已下搭了违建通知的情况下居然把前露台又搭建起了,视法律法规为无物。我于2021年5月15日发现楼下违建材料进场,与当晚,我们联系了物业公司经理,邬xx他居然说人家搭建是合法的他支持(有电话录音为证)。我们于2021年5月18日投诉到住建局,许股长接待的我们,直接把物业公司经理叫来,让他把合法的依据找出来给我们看,如果没有就去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在此期间3楼业主不能搭建,邬经理也当面保证如果在没正事文件认定他们搭建是合法的情况下,3楼搭建了就物业出面断电,结果,我们5月24发现3楼业主已搭建成事实,我们又在一次,物业,住建,执法大队挨部门投诉。就又向昨年7月份一样开启了心酸的维权路。违建严重影响小区的和谐,因为违建,小区业主已经向物业无数次提出,一切按我们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执行,但物业态度一直模糊,不按照合同办事,小区里因为违建问题已经发生过冲突,流血事件,恳请政府尽早介入,还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27 16:27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12 16:35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三台县建设监察大队实地调查得知,长虹天樾小区2栋301室业主确实有在房屋北面阳台搭建阳光房和在房屋南面露台搭设雨棚的行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针对以上情况,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我们作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近期违法建设处置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类似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由三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负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我们已督促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及法规政策宣传,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将违法违规的建设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联动处理。
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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