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市委书记何树平 » 自家养猪却被要求拆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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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自家养猪却被要求拆除怎么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08 09:33 已回复

本人冯建生,旺苍县燕子乡金河村5组社员,家庭共4人,我们是扶贫重建户,父亲因拆房导致一只眼睛失明,母亲多年长病每天都靠药物维持,有个9岁女孩上小学3年级,家庭就我一个劳动力,前年我去西藏打工腰椎又受伤,压缩性骨折,爸妈就想着修圈养点猪补贴家用,觉得我们旁边是滑坡的乱石头,就平整出来,盖养猪圈,刚好接近完工,乡领导,村干部,三番五次让父亲拆除,盖圈还是我受伤的赔付款,爸妈一天在家以泪洗面,不只所错,请求书记给调解为盼!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旺苍县燕子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27 16:37

冯建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经旺苍县燕子乡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年3月,您父亲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金河村四组董家沟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约100平方米用于建设圈舍及生产用房。在建设初期,金河村副主任、四组组长杨某仁到现场进行制止,要求停工,并宣传相关政策。一周后,您父亲仍未停止施工,杨某仁再次到现场制止,并再次宣讲相关政策。但您父亲仍未停止施工。鉴于此,2021年4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旺苍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旺府发〔2020〕6号)相关规定,燕子乡国土所向您父亲下达了停工通知书。2021年4月13日,燕子乡分管领导、驻村干部、国土所负责同志与金河村支部副书记到现场就您户房屋拆除事宜进行安全告知,限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20天内全部拆除,您父亲当时同意拆除方案,并表示积极支持配合工作,但他称要与您商量后再进行拆除。但直至2021年5月6日,您父亲仍未行动。2021年5月7日,燕子乡分管领导、国土所负责同志再次到现场进行督促,限期10天内拆除,您父亲表示同意。2021年5月13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乡国土所、乡农业服务中心和乡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到现场督促,您父亲当场签订自拆承诺书,承诺在10日内自行拆除。
由于您父亲修建圈舍等生产用房占用基本农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必须拆除,希望您能理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请您协助您父亲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圈舍等生产用房。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旺苍县燕子乡人民政府电话0839-460809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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