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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购买的法拍房不能过户不能入住不能退费怎么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dut73807  2021-04-26 23:32 待回复

主题:购买的法拍房,不动产登记中心拒绝受理,法院已出具相应文书,拒绝退费,无法办理产权,无法入住,无法退费,该怎么办?

事件:我于2021年2月6日在营山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以最高价411100元竞得被执行人刘洋(身份证号51132219810912857X)位于蓬安县相如镇营蓬大道嘉洲明珠6栋1单元15层3号的房屋(合同号:2014002459),拍卖公告上全文并未注明合同备案字样,而是房屋产权证:2014002459,同时注明过户情况:能,且没有注明预计过户时间较长等字样;在缴清尾款371100元(另外参拍保证金40000元)后,至营山县人民法院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拍卖成交后,嘉洲明珠开发商以被执行人刘洋尚欠费17万余元为由起诉至蓬安县人民法院,至今官司尚未终结,营山县人民法院已在我打至营山人民法院的房屋款项中冻结19万作为待支付开发商的费用,且达成开发商待收费为优先受偿,营山县人民法院法官母轩阳至蓬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拒收,相关负责人何秋林拒收理由如下:1)房屋是合同备案房,虽然该小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该房屋尚没有办理首次不动产权证,房屋到底是开发商的还是被执行人刘洋的不能确定;2)目前显示依然是开发商的名下,办理过户手续是否会侵害开发商的利益?3)被执行人刘洋尚欠开发商费用,是否牵连该房屋,后续蓬安县人民法院是否继续查封该房屋不得而知;

类似事件:张平于2020年8月25日通过青羊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以最高价1309321.4元竞得成都市青羊区中坝街29号4幢1单元6楼602号房屋,该房屋和上述事件中房屋同属合同备案房,同样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全程手续办理也未经过被执行人及合同备案人陶茂胜/刘洪琼的配合,在2020年9月9日被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且于2020年9月18日成功领取不动产权证(我为全程委托办理人)。

针对本次我购买蓬安县嘉洲明珠房屋却无法办理产权,无法退费,无法入住的情况提出以下质疑:

对营山县人民法院:1)既然拍卖公告上对过户瑕疵没有披露,申请退费却被拒,理由是能过户不代表现在能过户,可以继续等待,可能再过几个月后就可以过户了;2)既然不能退费,我申请资金占用损失,按银行贷款利息计,要求从被执行人拍卖款项予以扣除被拒,理由是根本没有这个规定和依据;

对蓬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虽然是合同备案房,尚未办理首次不动产权证,但这个房子的确是被执行人购买无异,我依据法院相关文书为什么就不能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文件单方面提出过户?2)开发商通过蓬安县人民法院与营山县人民法院订立的款项优先受偿权以及已经冻结的19万(大于债务金额),怎么会损害开发商利益?3)蓬安法院已通过营山法院冻结相应款项,为什么会有继续查封房屋的可能性?

现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和蓬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都无法解决我的诉求,不知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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