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郭清莲女90岁,山西阳城县人,十一、二岁时就参加了儿童团和妇救会,为党积极工作。1947年又参加了人民解放军太岳军区四纵十三旅37团当兵,1948年光荣入党。参加过淮海、渡江、两广和解放云南等战役,为保卫边疆,建设边防,巩固边境作出了贡献。1954年服从组织安排,从13军39师116团团部宣传干事转业到云南省澜沧县法院工作。1957年又响应组织号召为国减轻负担,从法院审判员的岗位"精减退职"捐献了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从此时起至2002年父亲去逝,45年无一分钱收入和医保,也毫无怨言。2019年以后由于年世已高病多体弱,医保太低(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报60%),又没有解决社保问题(她的军工龄有10年,儿童团妇救会经历也有5年左右,15年革命经历却享受不了退休待遇)。现在每年大半时间在医院渡过,医药费40%还要自己承担,还要请护工照顾,部队给母亲郭清莲的生活费严重不够开支。敬请政府和党组织宋书记吴市长,为有着73年党龄的老兵解决实际困难,落实退休待遇,提高医保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