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塘坝村十一社普通居民。因巡玉路S436修建拆迁,我家的田及房占用了绝大部分(2亩多),邻组被占用土地的家庭已经上报买社保。
乡政府以我所在社土地人均耕地面积未被占到0.5亩为由,拒绝购买社保,而我家的主要田地已经被占用合占2亩多,父亲又是二级残疾人,无劳动力,恳请领导考虑家庭实际困难,在政策指标上予以倾斜谢谢。
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合理吗,合法吗?
请告知下关于拆迁买社保的具体规定,谢谢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根据相关政策,在规划区以外且征地后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实行农业安置,人均耕地是以整社为单位计算的。
宜宾市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2021月6日
李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在规划区以外且征地后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实行农业安置,人均耕地是以整社为单位计算的。
特此回复。
珙县巡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