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和理由:该村村委会相关人员,未经广大村民同意,未公布承包方案、规划情况、未征得村民同意,将本村土地以30年租期,20年租金不变的情况私自出租给某企业,并让村民不要有意见,少数服从多数,还扬言已通知几十人开会确定了,并全部通知了在家的乡亲们。然而实事是村干部大搞一言堂,没有征得多数村民的意见,也未向在家的老乡通知到位,私自与某企业达成共识,并扬言机械急待进场。待村民提出质疑后,又称承包期限可以更改。因该地区有大量的土地承包未得善终的情况,企业和个人钻国家农业优惠政策,骗国家政策资金后,留下一堆烂摊子给农民。且该村村委长期不为村民办实事,该村一半的村民不动产权证未办理下来,与村委反应多次,该村村委仍未就该情况与相关单位协调办理。村民外嫁需要迁户口,村委却扬言需要10000元才给办。而该村领导班子长期存在懒政现象,对人民群众事宜置若罔闻,中饱私馕,只做自己有利可图之事,不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请上级领导为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