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桥村13社与南桥9社合并选队长事件, 村领导以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选举行为,村民反应无果,领导直接不予理睬,以上情况老百姓多次反应 都一拖再拖,希望领导给老百姓们一个公道,希望书记给老百姓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选举.请问:是谁给了南桥社区领导这样的权力?这样的选举“换汤不换药”,丧失了起码的公平与公正。。希望上级部门查明事实,依法重新选举.
王女士:
您好!南桥社区居委会参照"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制定了"小组长选举办法",按照时间节点,提请居民同意以户代表的方式推选小组长(由原南桥9社和13社因地界相邻合并为南桥社区14小组),经居民推荐和自荐,候选人均为原两社现任社长。经核实,1月8日当天选举由社区三位居委成员主持并监督,经参会居委成员与三名代表反映,没有一人多票的现象,实到会109人,发出选票109张,收回选票109张(其中弃权票2张),一人得票54票,一人得票53票,因得票多的也未过半,故选举无效将择日再选。会后经居委会调查走访群众,征求原两小组代表及党员意见,大家一致同意由居委成员暂代,由新推选出居民代表组成理财小组进行"三资"管理,待时机成熟后将进行选举。
梓潼县经开区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