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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求助】隆昌华燃天然气收费不明确,办理不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2-05 09:25 已回复

隆昌华燃天然气(黄家站),收安装费5000,燃气灶热水器2800,安装可在年前安装完成。如果不采纳公司的热水器燃气灶,则另外要去三证,切上报公司,故意拖延时间,拖延安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07 15:46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市住建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规定:“决定放开供电、供气、供水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上述价格放开后,由相关企业按《价格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确定”。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天然气安装收费从2015年9月起由政府指导价转为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按规定,供气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安装合同中约定安装内容和收费金额,不得在合同约定的金额之外再收取其他费用。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安装维修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燃气燃烧器具技术标准、规范。根据上述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并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人员安装,经检验合格后,天然气公司才能为用户通气。对于燃气公司推销的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产品,用户可拒绝购买。
天然气安装时间由天然气公司根据等待安装户数、安全检查等工作进行安排。市住建局将督促隆昌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快安装进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如你还有相关问题须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请联系隆昌市住建局,电话:0832—395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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