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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拆迁 求助】我的诉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16 12:41 已回复

市委 县委的领导好!
我叫苟廷伟,是精准扶贫户,去年一直在广东打工,村委通知我回来处理拆迁已经三个月了,现在才准备签协议。25平的砖房给820每平米结算了两万零几佰块钱,两平米多的厕所装修只算了一佰多块钱,9000块钱的安置费,5000块钱的奖励。总计四万零九佰多块钱。
我停工从广东回来三个月时间的误工费不但没有,没成想 镇里来人把房子以如此低的价格算给我。
请问以现在的物价能修房子吗?没有积蓄的我拆了房子后该怎么去生活?天寒地冻的冬天 我住哪里?如何度过这个春节?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剑阁县公兴镇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0 17:29

网友:
你好!留言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相关部门核实,目前我县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及《广元市关于公布广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广府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剑阁县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剑府发〔2020〕11号),其中规定“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剑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则上2020年1月1日前实施的征收项目按原补偿标准执行,2020年1月1日以后实施的征收项目按新标准执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确定了广元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公兴镇拆迁办根据补偿标准与你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补偿金额为40090.13元(其中包含过度安置费用600元,分散安置宅基地建设补偿费9000元)。你为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口1人,享受了2018年易地搬迁政策。若你确实存在生活困难,我镇将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给予救助。
感谢你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公兴镇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26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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