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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新户籍政策出台后,拆迁新增人口上户问题
2021-01-15 10: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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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龙泉驿区西河镇的村民,目前处于拆迁过渡期(户口仍然在村上,未迁至婚前所购的商品房处),配偶为农村户口,因为我婚前购房,导致农迁农,迁入拆迁过渡特殊公共集体户遇阻,无法享受合法的拆迁过渡期新增人口待遇。因为这个事情我已经前前后后向村委会/西河镇拆迁办/户籍办咨询了2年,村委会表示只要户口能迁过来就可以享受拆迁待遇。但是户籍办人员根据成都市现行夫妻投靠政策落户地优先顺序之规定,表示配偶户口只能迁往本人婚前所购商品房处成为户主(配偶在成都已连续缴纳6年社保,且在高兴区新北小区办理居住证),借此配偶的户口将成为居民户且不在本村拆迁过度期的公共集体户内,将无法享受35平方的安置待遇,只能享受17.5平的安置待遇。本人认为在省公安厅与省民政厅、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等8个厅局联合发文的《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规定后,自规局/人社局/街道办等就拆迁新增人口上拆迁过度特殊公共集体户问题,没有进行协商,各自为政,与之相配套的新增人口上户新政策迟迟不出台,导致新增人口享受合法的拆迁待遇受阻。在龙泉区政府没有出台拆迁特安的政策背景前提下,我恳请政府能够组织自规局/人社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积极协商落实拆迁过渡期新增人口待遇的政策,实施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2021-02-05 14:24:52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2021-02-08 11: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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