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本人属于马鹿乡农村户口,父母,祖母都健在,兄弟二人均已结婚生子,只为一户户主为父亲,前日去竹园派出所办理分户,被告知分户必须要有宅基地证明,或者商品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等才给办理,总之分户必须有房或者有地,但现在农村又不给办理宅基地。
网友:
您好。关于你反映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分户具体事宜请咨询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由本人申请,在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基础上,经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现场查验并审查其建房资格条件和土地建设规划情况后,按程序公示、报批备案后进行建设,完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确权登记和相关手续证件。
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