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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省监狱管理局督办通江屈理军未收监案
2020-10-19 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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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去年8月发生的重大交通肇事案今年9月30日才由通江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肇事者屈理军被判刑四年半。

通江县人民法院以罪犯屈理军患有高血压三级而迟迟不对罪犯屈理军收监。

关于罪犯屈理军提供的高血压三级证明,受害方经过咨询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提出严重质疑。理由如下:

第一,《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九条,对罪犯的病情诊断,应当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或者检查证明文件,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共同作出,经主管业务院长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影像学资料和病历等有关医疗文书复印件。对于罪犯屈理军具有严重疾病须四川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为体检机构,而且需要法院、公安、检察院指派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屈理军的体检应该由巴中市人民医院作为唯一合法体检机构;

第二,按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高血压三级的诊断标准: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罪犯屈理军的检查须一到两周内非同日三次测量血压,而不是一次测量为准。同时,罪犯屈理军的靶器官并未提供受损依据。所以罪犯屈理军提供的通江县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是弄虚作假的证明,法院不应采纳;

第三,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六条,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屈理军交通肇事案死亡两人,重伤一人,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但是通江县各级政府却习以为常,冷漠应对。案件本可以很快结案,但是却拖了13个月才有结果。在公安、检察环节对肇事者无故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让肇事者逍遥法外整整一年。尽管已经判决,但是罪犯却还抱有幻想,既不愿意坐牢,也不愿意赔偿损失。这种结果只能给受害方雪上加霜,甚至会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希望司法厅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慎重考量,督促通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依规尽快对罪犯屈理军实施批铺,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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