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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关于同一责任人违法分包三个土地整治项目
2020-09-21 16:02:00
已回复
尊敬的政府领导:我们是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于2018年6月在广元市剑阁县的义兴乡、城北镇、元山镇三个地方施工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整治项目。义兴项目中标单位为四川省蜀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法人:马金燕,工程中标合同价1447.98万元;城北项目中标单位为广元市天鑫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法人:李建波,联系电话:13881268887,工程中标合同价1434.57万元;元山项目中标单位为四川康惠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康芹,联系电话:18981200666,工程中标合同价1676.01万元。三个土地整治项目同时委托于一个实际施工人唐庆元(自然人)。三个项目直接施工人唐庆元由于2019年工程资金拨付严重滞后,加之中标单位疏于监管,严重失职而拖欠我们在三个项目上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合计达千万余元。唐庆元由于工程资金短缺,到处借外债(或高利贷)维系施工,将工程款私自挪走用于偿还债务,但所偿还的债务涉及金额巨大,无力偿还的他于2020年1月16日在江油市自杀身亡,从而拖欠我们的工程款也就下落不明,由于该责任事件直接关系到建设方国土资源局,于是我们多次上请国土局出面联系相关中标公司给我们进行解决,但是两个责任单位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敷衍,以一种“踢皮球”的方式进行搪塞推脱不作为,事情至今并未得到任何解决。 2020年春节前,由钟瑞县长召开了相关单位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但只是为了春节保稳定解决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对我们机械、材料及人工并没有进行解决,也未作出解决方案,时间已经过了快半年,我们多次找国土局、信访局、中标公司等相关单位,均没有任何答复,于是我们上书县纪委希望能够得到帮助解决,但是时至今日也没能给我们解决! 以上事件描述都是有据可查,希望上级领导责成相关部门组成专案调查组彻查此事,及时支付我们的血汗钱,能将此事圆满解决,还我们人民群众一个公道,以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现在我们所有人都希望政府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小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回复时间:2020-10-26 18: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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