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巡察办派第六巡察组长:王治国及来芬芬驻秀钟乡政府2020.04.10受理了青岭村干部乱作为,强行异地搬迁购土地建房百姓无土地种无生活来源,误我上访强行霸免我组干部认职离威胁我,在06.24日乡党委纪委找我谈话我说了全部经过。望市委严格监督干部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派驻乡镇巡察组的工作人员与乡长是不是一个单位”的问题
经核实,剑阁县委第六巡察组依照县委巡察要求,对秀钟乡党委政府进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与秀钟乡党委政府不属于同一单位。巡察期间,秀钟乡党委政府在县委第六巡察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2020年4月11日,剑阁县委第六巡察组收到您反映青岭村代理支部书记夏某相关违纪违规的信访件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将信件签转至秀钟乡党委政府办理,这是符合程序的。
二、关于您反映“青岭村代理书记夏某违纪违规”的问题
经核实,您向巡察组反映“青岭村代理支部书记夏某在异地搬迁建房时未征求农户意见,强行让十组的农户在八组买土地建房,新房建成后搬迁户没有土地耕种,无法生活。夏某因误会您(原十组组长)检举他的乱作为,强行免除了您的组长职务”。经秀钟乡党委政府调查核实,青岭村十组村民易地搬迁前,青岭村“两委”充分征求了搬迁村民意见,且在新房建成后,村上为异地搬迁村民协调了土地,搬迁户安居乐业。免除您的组长职务是经村民小组相关程序通过的,并不是夏某因误会您检举他的“乱作为”而强行免除,另外,未调查到夏某存在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55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