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平昌县事业单位在编员工,2020年开始取消了在编女职工生育津贴,但是参照成都市委文件,产假期间如不发放津贴,则单位不应扣除产假期间一切待遇。在医保局报账叫我们找单位,单位没有收到医保局文件也不可能给我们发放绩效。现在情况是生孩子非编的有津贴在编的只报销医疗费用。请问这个问题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