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大冲村的村民,现在因宜威高速公路建设占了我的图地和房屋需要搬迁,我们这要修收费亭所以占的面积宽,我们的土地机本全部占完,但是由于我们农村不在城镇规划区域…目前当地镇府除了让我们自行选点建房外没有其它安置方式…但是根据国家颁发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于拆迁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补偿,安置补偿和货币补偿与5020年颁发的新土地管理法当中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尊重村民意愿,村民有选择的权力,而且我们土地都占完了我们怎么生活,我看其它市土地占完了都有帮村民买保险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后,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处理。据悉,2020年7月8日,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与您电话沟通解释了相关政策。如您还需进一步了解,可以拨打电话:0831-4627707。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