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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小区公共区域遭侵占严重 一楼住户私搭乱建
2019-09-22 02: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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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书记:

我家住彭州市天彭镇新康西路51号柳河花园,一直以来备受“圈地”困扰。小区公用绿地被一楼业主“圈”成了自己的地盘,几年间,我们找物管协调过、向房管局反映过、找建设局核查过,但问题都始终没解决。很想知道,到底谁能帮助解决问题。  

我们多年住在柳河花园小区的居民,公共绿地基本上都被圈成了私人花园,以前还是用竹篱笆围,最近不少住户变本加厉,拆掉了竹篱笆,改用不锈钢栅栏。这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开车转角路段,你看不到我,我看不到你,我上次开车路过3栋7单元的后面的被圈不锈钢栅栏处,刚好对面驶过一辆电动三轮车,要不是我及时一个闪身,肯定逃不过挂彩,现在小区有不少小娃娃,如果是他们,能躲开吗?这种“圈地”现象将近十年了,一楼业主私自把房前屋后的绿地用围栏围起来,还有的在上面铺水泥,贴地砖等。该公共区域根本没有列入购房合同,只是卖房的时候销售商口头答应送的花园,底楼住户优先使用权,但不能占为私有。而且有的围栏高度跟2楼只相差半米左右,如果小偷的话踩上围栏也就上来了。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高度关注。

小区楼前房后绿地全围成了私家花园,走进柳河花园,你可以随处可见“特色绿地”,基本上都被圈上了竹篱笆、铁栅栏、不锈钢圈一片,甚至把进屋大门重开在私家花园中间,几乎所有的公共绿地均被围成了小花园,由于是老旧小区,业委会解散后还没重组,没有业委会监督,底楼住户可以说是肆无忌惮了。

愚民认为:公共绿化应该是一个公共的区域,全体业主应该根据原先的规划进行绿化使用,如果底层业主随意改变公共绿地,实际上是侵害了全体业主对于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按照《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破坏、圈占绿地。按理说,业委会有权代表全体业主起诉侵占绿地的业主,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物管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进行制止或发出违法告知书。但物管确实存在困境,他们并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应该由那个部门予以处理呢。不解,无奈?

请书记抽空帮忙过问此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19-09-24 20: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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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9-24 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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