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条例明确规定,将信访工作纳入公务员考核,而作为信访工作重要考核工作的四川信访信息系统,在四川有的地区存在市、县均是事业人员操作,系统账号均是事业人员,难道信访工作就不是公务员工作了,变成公益工作了吗?甚至还有临时人员,作为主管信访信息系统的省信访局为什么不闻不问。难道省信访局建立系统,就不指导不规范不要求系统依法实施吗?请省信访局正确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