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厅领导你好!我是宜宾市南溪区一普通公民,我有一辆牌照为川QUG586的黑色上海大众朗逸车,被人诈骗且伪造我的身份证,非法抵押到了成都龙泉驿十陵镇一家名叫〈成宇诚〉的非法抵押公司,我已在南溪区报案并立案,南溪区刑警大队己派人同我本人一起去过这家公司,但对方拒不交车,并要求我来付其抵押款,〈诈骗人在逃),才能取车,我作为一普通公民,请问公安厅领导:就这种明显犯法的行为,我的正当利益得不到申张和保护,警方也劝我拿钱取车,国法何在,我报案何用,人民警察又有何用,现在我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请求省厅领导能够邦邦我申张正义,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被诈骗”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接到报案后,该案已于2017年9月20日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侦办当中。对于该案涉案财物的处理,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办案人员也已将相关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来信。